流转期限自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止,流转三年,实际有效期不足三年,流转金按照三年收取。
本次出租的项目中,存在原受让方投资建设的地上附属物,若新受让方竞得该项目需按照公告发布时地上物建设成本补偿原受让方,补偿金额预估为110万元,原受让方竞得无需支付该笔费用,补偿金额不包含流转金,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请现场实地勘验,确定能给予补偿且自行解决资产交接,如补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由第三方评估公司确定补偿金额,评估费由新受让方承担。如遇所辖村升级开发改造或政府动迁征占等情况,流转合同自动终止,流转双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政府工作,且转出方不给予任何补偿,保证土地、厂房及时完整腾退。方可报名。
1.禁止改变标的用途。2.禁止破坏地力条件及附属设施。3.交易标的列示的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义务。
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乎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大连农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公开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乎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6: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农交中心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及补充会员信息并在本项目标的中进行报名;(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农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若非转出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出方和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流入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乎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流转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出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别的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公告要求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做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有几率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联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