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4日,嫌疑犯毛某及其同伙到房山区长阳镇某小区偷盗,运用技能开锁方法翻开了防盗门,进入被害人刘某家中,窃得金银首饰、现金等资产,经判定,被盗资产价值1万余元。2015年6月8日,嫌疑犯毛某被房山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毛某交待,因为其只会开防盗门、不会开单元门禁,因而,其挑选的作案方针的首要门禁已坏或未运用门禁的单元楼。进入单元楼后,毛某经过敲门方法,承认被害人家中是否有人,然后再经过开锁技能翻开防盗门施行偷盗。
检察官在此提示:贵重物品要收好,物业部分要对单元门禁定时修理,鼓舞我们运用门禁设备,遇到形迹可疑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孙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