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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执法检查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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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12-30 12:56:16 |   作者: 托盘堆垛车

  本报讯 12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今年,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省人大财经委开展了特定种类设备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从特定种类设备全过程监管、法律和法规实施关键环节两个维度,对八大类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燃气经营企业、城镇燃气管道进行重点检查。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同步检查,实现监督全覆盖。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岳鹏介绍,特种设施安全法所指的特种设备主要有八大类,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燃气、石化、钢铁、发电、商场、医院、游乐场等76家(个)企业、单位及居民小区,采取现场察看、专家问询、查阅档案等方式,检查各类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工作汇报;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进行暗访抽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根据检查情况,总的看,2014年特种设施安全法实施以来,我省特定种类设备事故数量呈逐步下降态势,2021年至今未发生特定种类设备事故。”岳鹏说。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为,随着特种设备数量增多、旧化老化、应用领域扩大,以及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对安全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特种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压力不断增大。针对这些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工作建议。

  据悉,今年5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并转省政府研究落实。省政府有关落实情况的报告已提交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岳鹏表示,从落实情况的报告看,我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直面问题,强化措施,持续做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工作,截至 8月底,取得积极成效: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方案,推动老旧电梯、化工装置、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更新;组织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定期调度和通报约谈,排查出“带病运行”管道 1277.3公里,均已列入更新改造计划;全省21.3万公里市政庭院管道、 1800余座厂站全部排查完成,共发现重大隐患257个、一般隐患 4.8万个,全部整改完毕;积极对上提出建议,市场监管总局已启动《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工作,研究推进《特种设施安全法》修订工作;省市场监管局正在推进电梯地方立法工作,已面向社会征集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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